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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日期: 2024-02-02

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1.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2.资格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救助供养标准:955/

申请材料: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4.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5.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1.由本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则他人代为申请

2.镇(街道)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镇(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4.群众评议;

5.镇(街道)审核公示

6.区民政局审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九宫庙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九宫庙原文化馆一楼)

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电话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九宫庙街道

023-68926109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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