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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建胜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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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2023-01-04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4 |
大渡口区建胜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胜办发〔2023〕1号
大渡口区建胜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建胜派出所: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渡口区建胜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2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为禁放区。建胜镇辖区均在绕城高速以内,属于禁放区域。为切实做好建胜镇2023年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建胜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佑矛 镇党委书记
付雄伟 镇长
副组长:冷朝霞 镇人大主席
汪 静 镇党委副书记
李 锐 镇副镇长
张发永 镇副镇长
何中银 镇副镇长
蒲爱华 镇纪委书记
杨 蕾 镇组织委员
王 茜 镇副镇长
柏 雯 镇宣传委员
周奇仕 镇政法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周奇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荣、赖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锐、陈林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面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部位安全守护工作,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筹备组组长为本村(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项工作。
三、阶段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
结合辖区实际,印制横幅、禁放标识等宣传资料,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引导工作(见附件1)。
(三)集中查处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2月5日)。
春节前各相关科室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辖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各村(社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安全排查。执法组由周奇仕同志牵头,应急办抽调3人为工作人员,平安办、城管办各抽调1人,联合建胜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检查重点区域:各居民小区内等人员密集场所、工厂厂区(车间)、仓库。
(四)全面管控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
机关干部在除夕和正月十五要深入到对口联系的村、社区进行安全监管督导工作(见附件2)。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严管严控和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确保以下重点地段禁得住,不失控。
1.各居民小区内人员密集场所;
2.加油站、玉灵燃气、华油石化、斯达气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场所;
3.群胜村陈家山森林覆盖区域;
4.敬老院、公墓、各医院、学校、幼儿园、工厂厂区(车间)、仓库等;
5.钓鱼嘴半岛;刘家坝、白居寺轻轨站。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3年2月5日至2月7日)。
围绕2023年春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将2023年春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到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稳定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决打非治违。各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 (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立即联系镇应急办,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重点管控。一是各科室、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专人安全守护、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二是春节期间,各科室、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的相关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特别是辖区加油(汽)站、化粪池、危化品企业、仓库、广场、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组织党政干部、社区(村社)干部、专兼职巡逻队员、业主方值守人员全方位巡查守护,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四)严格督导问责。一是要加强对2023年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安全工作考核,采取日常工作检查、明查暗访和“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科室(单位)、村(社区)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镇应急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如遇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附件:1.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2.建胜镇2023年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镇领导、机关科室到联系的村(社区)名单
附件1
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分工
宣传活动由镇宣传办牵头,应急办抽调2人、民社办、文服中心、宣传办各抽调1人为工作人员,负责对辖区群众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开展进村(社区)的入户宣传。
二、活动内容
1. 由应急办制作海报、横幅,在村(居)民活动广场、小区、辖区企业厂区范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出入道路等明显位置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横幅,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电话,提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公共场所出现的广度和频率。
2. 在公共场所现场设点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在高层建筑较多的新雨、回龙桥、建新、百佳园、白居寺、建路社区,以及伏牛溪流域周边群胜村、四民村和民胜村分别设点开展现场宣传,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单等资料。
3. 各村、社区采取微信、短信、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禁放标识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社区制作横幅、海报的费用从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经费中列支。活动开展期间,注意收集活动文字音像资料和相关材料。宣传活动持续至2023年2月5日。
附件2
建胜镇2023年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镇领导、机关科室到联系的村(社区)名单
村社区名称 | 联系科室 | 联系领导 |
白居寺社区 | 党政办 | 徐佑矛 |
四民村 | 财政办 | 付雄伟 |
群胜村 | 人大办、民政社事办 | 冷朝霞 |
民胜村 | 农服中心 | 汪 静 |
百佳园社区 | 社保所 | 李 锐 |
建路村 | 规建办 | 张发永 |
建路社区 | 城管办、武装部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何中银 |
建新社区 | 镇纪委、退役军人服务站 | 蒲爱华 |
新雨社区 | 党建办 | 杨 蕾 |
新建村 | 经发办 | 王 茜 |
回龙桥社区 | 文服中心(宣传办) | 柏 雯 |
四胜村 | 平安办、应急办、司法所 | 周奇仕 |
要求:镇机关人员要在农历除夕夜和正月十五晚间21:00时前,到联系的村(社区)协助抓好安全工作。
建胜办发〔2023〕1号关于印发《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建胜办发〔2023〕1号关于印发《建胜镇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