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建胜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一)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二)认定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救助供养标准:932元/月。
四、申请材料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四)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五)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办理流程
(一)由本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则他人代为申
请;
(二)镇(街道)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镇(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群众评议;
(五)镇(街道)审核、公示;
(六)区民政局审批。
六、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正街39号
七、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电话 |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建胜镇人民政府 民社办 | 023-68083816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