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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日期: 2023-09-01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一)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二)认定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救助供养标准:955/月。

四、申请材料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四)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五)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办理流程

(一)由本人申请或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申请;

(二)街道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群众评议;

(五)街道审核、公示;

(六)区民政局审批。

六、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大渡口区制材二村29

七、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电话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茄子溪街道民社办

023-68885253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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