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部门街镇
[ 索引号 ] 1150010400930799XL/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跳磴镇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索引号 ] 1150010400930799XL/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跳磴镇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大渡口区“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 工作方案


大渡口区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市委宣〔2024〕—18)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大渡口区“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有礼、有序、有爱、有感”“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基本要求,深化开展“十项文明行为我在做”行动,引导市民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形成新时代文明风尚,全面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文明新风满义渡。

二、重点工作

(一)“春风满义渡”社会风气建设行动。围绕严党风、扬家风、润校风、美乡风、育新风和数字化等六个方面,开展社会风气建设行动,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着力树立新风正气、祛除歪风邪气,传播新思想,引领新风尚,推动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社风民风。

(二)岗位学雷锋实践行动。结合学雷锋主题活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医院等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分类开展岗位学雷锋实践活动,开展好市级岗位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学习宣传活动。

(三)配合创建“雷锋的士”第一“窗口”专项行动。弘扬“积德当先、助人争先、讲礼领先、守法创先”的“四先精神”,参与建设“八统一”文明标兵品牌。用好“雷锋的士”培育的经验做法,重点抓好社会服务窗口单位的文明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小案小事”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十项文明行为我在做”行动,深入推进文明餐桌、文明旅游,常态开展文明养犬、交通守法等“小案小事”不文明行为治理,推动形成“人人争当文明标兵、处处尊崇文明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渝见网络文明”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重庆好网民·天天正能量”工程,推进“清朗”专项行动。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行动,做强“大渡口之声”APP、“大渡口发布”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及视频号。

(六)“文明实践随手拍”专项行动。深化数字赋能,用好文明进步应用。更新设置群众乐于、便于参与拍摄的文明风尚生活场景,开展随手拍活动,传播弘扬身边的文明新风新貌。

(七)“文明健康新风尚”专项行动。创作一批展示广大市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的诗歌、小品、快板、情景剧等特色鲜明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书法、美术、摄影、广场舞、篮球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吸引市民广泛参与。

(八)交通安全文明培育实践行动。持续深化“车让人,人让车”“我文明·靠右行”等“十倡导”,整治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十整治”。深入开展“文明靠右行”“礼让斑马线 文明我点赞”等文明交通活动。

(九)行业服务之星学习宣传行动。通过技能比拼、风采展示、主题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行业服务之星学习宣传行动,提升旅游行业文明素质和市民文明素养,推广大渡口城市文明形象。

(十)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行动。开展“最美重庆人”“新时代好少年、好老师、好家长”系列评选,发挥好“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时代楷模顶天立地、先进典型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

(十一)“春兰”主题志愿行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六讲”、助耕支农、环境保护、助残帮扶、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筹抓好调度,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等,结合实际抓好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二)深入学习解读。将《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常态开展《条例》宣传“六进”活动,做实做亮“理论快递”宣讲品牌,推动《条例》深入人心。

(三)榜样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的市民自觉成为《条例》、《大渡口区市民文明公约》、“十项文明行为我在做”行动的践行者、宣传者。

(四)开展媒体宣传。依托重庆市“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专题专栏,及时挖掘、总结、报送、推广区级部门、各镇(街道)的创新做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发布公益广告。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刊载、全面展示一批公益广告,加强社会宣传,推动《条例》、《大渡口区市民文明公约》、“十项文明行为我在做”行动宣传全面融入市民生产生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