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部门街镇
[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6748/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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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渡民发〔2025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5年民生实事人大票决初步候选项目专题研究会会议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对大渡口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调整如下:

一、80-8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原标准:25//月;

调标后:80-89周岁低保、特困人员调标至100//月,其他对象25//月不变。

二、90-9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原标准:100//月;

调标后:90-99周岁低保、特困人员调标至200//月,其他对象100//月不变。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原标准:300//月;

调标后:100周岁及以上低保、特困人员调标至600//月,其他对象调标至500//月。

四、调标执行时间建议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11日起执行,各镇街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高龄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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