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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村街道办事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2024年版)

日期: 2024-09-06

新山村街道办事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2024年版)

一、办理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1.书面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任一成员的户籍地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资格条件:本市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50/月。

四、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1.家庭成员申请;

2.镇(街道)服务窗口审查受理;

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4.群众评议;

5.镇(街道)审核、审批;

6.公示。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地点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新山村街道办事处(大渡口区文体路61号)

八、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电话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新山村街道

023-68835324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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