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二十六条措施
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二十六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市局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26条措施,作为对《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延伸和补充。其中涉及户政管理的有以下五条。
一、减少新生婴儿入户登记时间,简化登记手续。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凭《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结婚证、户口本、住房证明,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在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登记常住户口,并当日办结。
二、缩短户口办理时间。凡由各分局、区县(市)公安局审批的户口,从受理群众申报到办结,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各分局、区县(市)公安局的户口审批权下放到派出所需经所领导审批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各派出所不需所领导审批的户口,群众申报入户手续齐备的,由派出所“办证窗口”当日办结。
三、减少申办居民身份证的时间。申办居民身份证的时限,主城区公安分局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40个工作日,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市)缩短为60个工作日。
四、简化户口迁移手续。取消主城区之间和主城以外其他区、县(市)本辖区派出所之间“农转非”、“农转农”及“非迁非”之间的户口迁移使用《准迁证》的规定,按“准入条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出地派出所凭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入户”的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派出所按迁入人员实际居住地,分别登记为“城镇居民”或“民村居民”。
五、为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我市户口政策,在电信部门开通我市户口迁移政策咨询热线电话96581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