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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全区居民书
【2008-05-21】 【阅读:865次】【关闭
    大渡口区全体居民:
    我区于近期收治了一批“5•12”地震灾区伤员,现分别安排于重钢总医院和区第一医院治疗。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伤员医疗救治工作正常开展,给伤员一个清洁、安静、宽松、舒适的就医环境,防止交叉感染,现将有关事宜告之如下:
    一、捐赠
    单位和个人捐赠的现金和物资(包括生活用品和营养品等)由区民政局设在重钢总医院和区第一医院的抗震救灾联合办公室统一接收,由抗震救灾联合办公室调剂安排、分发。
    二、志愿者服务
    成立伤员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登记造册,由抗震救灾联合办公室安排为灾区伤员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三、探视
    伤员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00—5:00。
    探视程序:
    1、以组织、单位名义探视慰问伤员的,请与大渡口区卫生局综合协调组联系,由区卫生局统筹安排;
    2、自发来医院探视慰问伤员的,请与医院抗震救灾联合办公室接待处联系,并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看望慰问。
    探视要求:
    1、在志愿者带领下探视伤员;
    2、在病区保持安静并有序探视;
    3、慰问伤员时间不宜过长,不超过30分钟;
    4、请勿慰问正接受治疗或休息的伤员;
    5、请听从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安排,不得私自探视伤员。
    区卫生局综合协调组电话:68953660
    重钢总医院抗震救灾联合办公室电话:68844800
    区第一医院抗震救灾联合办公室电话:
                 

大渡口区卫生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