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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05-05】 【阅读:2201次】【关闭

大渡口府办发〔2006〕43号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八桥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大渡口区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大渡口区关于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我区基层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全面提高我区消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八桥镇(春晖路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为做好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和规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健全基层消防组织,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

  成立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赵崇亮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田光平、区安监局局长田兵、八桥镇镇长毕军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跃、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赵修富、政委温洲为以及公安分局政治处、八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八桥派出所、春晖路派出所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消防支队赵修富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春晖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先荣、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付春、八桥派出所所长谢友农、春晖路派出所所长陈华为办公室成员,抽调公安消防支队参谋熊海波挂职任八桥派出所副所长,负责具体指导八桥派出所和春晖路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决定,督促、协调、指导开展试点工作和落实具体措施,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任务内容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村(居)委会和派出所三个层面的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网络。

  (一)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及要求。

  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一组、一室、一平台、一办法"。

  "一组"即:成立镇(街)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村(居)委会、派出所、乡镇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落实辖区消防工作业务经费,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与本地其他工作统筹安排,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辖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一室"即:设立消防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消防档案,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指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要悬挂张贴辖区消防组织网络图、消防领导小组职责、辖区交通水源示意图并应建立健全以下消防业务档案:1.辖区消防基本情况档案;2.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3.火灾隐患档案;4.火灾统计档案;5.防火检查档案;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7.消防会议记录档案;8.镇、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9.其他有关档案。

  "一平台"即: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依托镇(街)安全员、治安协勤员、巡防员、计划生育宣传员等工作平台,将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纳入工作内容,把消防安全检查延伸到居民住宅、农村大院,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一办法"即:制定并完善本辖区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将相关单位和村(居)委会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考评,强化奖惩。

  (二)村(居)委会消防工作任务。

  建立和实现"一组、一室、一队、一配套"。

  "一组"即:成立村(居)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本村(居)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其他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驻村(居)企业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组织本村(居)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等工作。形成镇政府领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驻村(居)企业、个体业主、村(居)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

  "一室"即:设立村(居)消防安全工作室,工作室设置及消防业务建档要求与镇(街)消防办公室要求相同。

  "一队"即:组建村(居)义务消防队伍:具体实施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初期火灾处置等工作。义务消防队隶属于各村(居)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义务消防队队员原则不少于10人,设立专门的消防器材室,消防器材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消防斧、消防服、手抬机动泵等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器具、训练器材,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还可配备消防宣传车。义务消防队队长、副队长应从村(居)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中产生,义务消防队队员可以依托村(居)现有的有偿治安巡逻队伍组建,将消防与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专多能。所需资金除由镇政府专项投入外,由各村(居)委会和驻村单位共同积极筹措。

  "一配套"即:加强村、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村、社区要依托治安亭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配齐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

  (三)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要求。

  1.建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全警动员,专职为主,片警配合"的派出所消防工作格局。区公安分局要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试点辖区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消防专职民警。针对派出所工作的特点,实行消防监督责任管片民警负责制,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形成所领导负责,专职消防民警具体指导,管片民警抓落实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总体目标,与公安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2.完善业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下列消防监督业务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和防火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档案;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档案;火灾统计档案;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档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监督管理档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消防宣传、培训档案;专项治理档案;信访处理档案;消防监督基本情况统计档案;其它文书档案。

  3.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设施装备。由八桥镇政府拨出专项经费为试点公安派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设备和办公设备。试点公安派出所应设立消防办公室,办公室内悬挂《派出所分管消防领导职责》、《专职消防民警职责》、《辖区道路交通水源图》。

  4.建立公安消防支队与公安派出所互通信息的联动机制。公安消防支队与八桥及春晖派出所实施电脑联网管理,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消防支队可通过网络帮助指导派出所解决在消防监督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地掌握派出所管区内的消防管理动态,派出所能及时了解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四、工作步骤

  1.2006年5-6月为试点阶段,在八桥镇启动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八桥镇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2006年8月以后为总结推广阶段。召开全区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消防工作。

  五、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把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消防支队要加强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帮助试点单位开展好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根据本试点方案,制定具体的方案措施,在组织领导和人员、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确保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八桥镇每月要将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书面报区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总结,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工作的全面启动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