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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2008-06-03】 【阅读:4390次】【关闭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办理地址:区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提出设置申请----受理----卫生局审批(通过)----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所需要件:
1、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注明名称、选址、诊疗科目、投资总额)。
2、申请人的资质证明(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审批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表格下载:提供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