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登记证审批
一、项目名称
地方税务登记证审批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说明(产权证、租
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
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
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
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
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
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
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
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
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子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
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
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
件及其复印件;
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四、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办理
五、办理时限
5天
六、收费标准
地方税务登记证审批收费20元。
七、收费依据
渝价[2001]117号
八、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68957826
九、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地方税务登记证审批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说明(产权证、租
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
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
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
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
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
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
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
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
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子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
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
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
件及其复印件;
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四、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办理
五、办理时限
5天
六、收费标准
地方税务登记证审批收费20元。
七、收费依据
渝价[2001]117号
八、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68957826
九、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