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
一、项目名称
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
二、设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三、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1、中标通知书(原件);
2、经审核的全套施工图(原件);
3、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备案书(原件);
4、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1、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含安全监理条款);
2、地质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书(原件);
3、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4、登记表附件“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登记表”
中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
安全技术措施(原件);
2、工程项目配置大中型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性
能状况资料(复印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4、工程项目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支付50%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用”的支付证明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原件)
四、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现场勘查
4、办理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建安造价2.8‰。
收费依据渝[2000)393号
七、申话
窗口咨询电话:68951850
八、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
二、设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三、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1、中标通知书(原件);
2、经审核的全套施工图(原件);
3、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备案书(原件);
4、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1、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含安全监理条款);
2、地质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书(原件);
3、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4、登记表附件“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登记表”
中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
安全技术措施(原件);
2、工程项目配置大中型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性
能状况资料(复印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4、工程项目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支付50%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用”的支付证明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原件)
四、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现场勘查
4、办理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建安造价2.8‰。
收费依据渝[2000)393号
七、申话
窗口咨询电话:68951850
八、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