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重庆市安监局)
项目名称: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重庆市安监局)
办理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行政中心西585房间
办理流程:
1、向区安监局提交申报材料;
2、对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在初审意见上签署合格后报重庆市安监局。
所需要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以下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办理时限:
在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重庆市安监局。
收费标准:免费。
审批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
办理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行政中心西585房间
办理流程:
1、向区安监局提交申报材料;
2、对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在初审意见上签署合格后报重庆市安监局。
所需要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以下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办理时限:
在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重庆市安监局。
收费标准:免费。
审批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