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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核
【2008-06-03】 【阅读:1047次】【关闭
一、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核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重庆市消防条例》
    《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
三、申报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全套初步设计蓝图,总平面图上须加盖设计单
    位公章、设计资质章、注册建筑师资质章;  (总
    平面图需2套)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
    4.公安消防部门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
    件)。
四、办事程序
    由建委转交
五、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经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六、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68951580
七、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