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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008-06-03】 【阅读:4211次】【关闭
一、项目名称
    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设立依据
    市政府94号令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单位登记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社会团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份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其
    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分证原件及复印
    件2份;
    3、分支机构须持总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
    4、换发或变更代码证,交回旧代码证和旧IC卡;
    如旧代码证和旧IC卡遗失,请带上遗失证明2份,
    并在证明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可以先领取登记表回本单位加盖有效行政公章
    (鲜印),或带上本单位的有效行政公章,在办
    证时加盖鲜印。所有复印件请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办事程序
    1、受理    2、出件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标准
    148元
七、收费依据
    渝价[2001]412号
八、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6895 7856
九、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