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桥镇职能职责
八桥镇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八桥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以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代会、人代会、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察、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八桥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3.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
4.将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办理,督促有关机关或组织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本镇单位的工作。
6.指导和协助所在镇代表团开展活动,为其提供服务;协助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召集选民依法罢免、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本选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可以接受个别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和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辞职。主席团可以做出是否接受其辞职的决定。主席团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确认。
10.决定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1.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者委托的工作。
(三)八桥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落实本级党委、人大关于政府工作的决策,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3.制定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残疾人事业和财政、民政、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安全生产、消防、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兵役工作。
4.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农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帮助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镇的集体资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公益事业。
6.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7.协助上级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8.办理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镇机关设置6个综合办事机构
(一)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镇党务、政务以及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纪律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工青妇、老龄、人事、编制、民宗侨台、目标管理、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督查、机关后勤事务以及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财政办公室
负责全镇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有关契税的征收管理,实施对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代表镇政府行使对全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权,负责各项有偿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工作,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研究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各类农业承包责任制,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做好耕地的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企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经营机制、农业和企业的科技推广、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设备、档案、劳动人事、就业服务、社会经济统计等基础工作进行指导。协助企业搞好职工教育、培训、养老保险、计划、统计、财务核算管理,向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协调企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帮助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镇民政办公室、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科学技术、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爱国卫生、群众体育运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政救济、五保供养、救助管理、残疾人事业、殡葬改革、双拥、优抚安置、老年、地名区划、廉租住房、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搞好就业培训、人才培训等工作。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镇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人民来信来访,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镇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在上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行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按照规划实施城市建设。具体负责辖区农房、交通建设、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等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人大主席团、纪委、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照宪法、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三、事业单位
(一)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农机安全管理,推广农机新技术,为农业和农民做好代耕作业和各种社会化服务。负责农业科技管理、农业新技术推广,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相关服务。林业新技术的推广,森林防火、森林保护。水利工程建设、农田灌溉、防汛抗旱。水产新技术的推广和渔政管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各种技术培训以及相关的社会服务。负责畜牧新技术推广,改良畜禽品种,畜禽疾病医治、预防,畜禽疫情测报、畜产品检疫及相关社会服务。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全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兴办文化产业,依法加强镇辖区内文化市场的管理。开展成人教育活动,协调义务教育工作,举办科学技术培训,普及推广科技项目。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
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药具的发放、管理工作。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孕检以及妇女病的普查等工作。负责外来人口、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指导及办证工作。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负责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就业培训、人才培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