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委
关于开展2009年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09〕36 号)的规定,从即日起开展2009年区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范围
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应用于本区经济社会建设中,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与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09年7月27日至8月17日,过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本区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向区评委会申报或推荐区科学技术奖。由项目完成单位(项目的完成人)向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申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按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区科学技术奖分设科技项目奖和科技人员奖。申报科技项目奖需填报《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申报科技人员奖需填写《大渡口区科技功臣、突出贡献工作者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其他附件(同申报书份数相同)
(1)成果技术鉴定证书;
(2)有关上级财务部门核准的经济效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
(3)由有关部门出具成果应用于生产的时间或技术措施的证明(包括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合同书)。
五、注意事项
(1)一个项目不得多渠道同时申报或推荐。已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区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
(2)每一项目完成者,最多不超过三人,完成者排顺序以申报材料为准;
联 系 人:陈珺 联系电话:68834736
电子邮件:ddkkw023@126.com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科技 奖励 申报 通知
大渡口区科委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