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证
项目名称:生育服务证
办理地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重钢(集团)公司人口计生办
办理流程: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女方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查受理;
2.未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关系的单位职工,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查受理;
3.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查受理;
4.非农业人口与农村育龄妇女结婚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查受理。
女方在男方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可以到男方户籍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申办条件: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条件,群众自愿要求办理的。
所需要件:
1.填写双方都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声明;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女方1寸免冠近照两张;
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免费。
审批依据:重庆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