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防支队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检查验收工作
近日,由区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房管局、文广新局、安监局、教委、商委、旅游局、卫生局、人防办抽调专人与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人员组成达标验收组,共分两个小组对我区各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进行验收。
达标验收组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09〕137号)和《重庆市大渡口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大防发〔2009〕12号)文件精神,对被列入2009年度达标任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考评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考评,实现标准化管理达标80家(其中得分为90分以上的11家),达标率达到了42%。
在此次达标验收工作中,达标验收组严格执行考评标准,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各被考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区防火委员会还将对得分为90分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查复核,一旦发现在达标验收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单位评选“先进单位”资格。
达标验收工作结束后,将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考评结果分别向被考评单位颁发“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牌匾,并通过《大渡口报》和区电视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告。其中,对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推荐参加“大渡口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的评选,颁发“先进单位”牌匾,并在全区通报表彰。同时,将未达标的单位列入政府挂牌整治对象:当年未达标的挂‘黄牌’曝光(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消防不达标黄牌),第二年仍未达标的单位挂‘红牌’曝光(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消防不达标红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