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认真开展经济普查评先推优工作
5月10日,市经普办印发了《关于报送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的通知》,我区经普办研究决定结合此次国家和市级评选工作将我区区级先进评选推荐同时进行。
我区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和《重庆市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对区各普查片区从普查员的选调和业务培训阶段、清查摸底阶段、普查登记阶段、普查表的回收初审上报阶段及普查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这4个阶段6个方面来综合评价。通过6个方面各个环节具体工作情况的详细记载、数据质量抽查情况及工作总结的综合比较,提出国家级先进集体、市级先进集体和国家级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报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同时,根据各片区工作量大小和完成质量效果,部门及成员单位参与配合程度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分配市级先进个人和区级先进个人名额。对评选出的国家级先进个人及市级先进个人中的处级以上干部分别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区内进行公示,保证了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
本次评先推优,我区共评出国家级先进个人4名、市级先进个人18名,区级先进个人4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