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渡口区“十二五”规划公众建言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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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局

八成以上工伤待遇案件实现调解

 

2010年1~2月,区劳动仲裁院共处理工伤待遇案件32件(含案外处理),其中调解27件,调解率达84.37%。工伤案件向来都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主流,近两年来,占到了区劳动仲裁院处理案件总数的40%以上。区劳动仲裁院在处理工伤待遇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着重调解,力求双赢,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积极宣传工伤法律法规。工伤待遇政策性强,规定较明确,通过向职工和用人单位宣传教育,可以使劳动争议双方明确权责,便于调解工作的开展;二是分析利弊耐心做好双方工作。工伤职工往往期望一次性解决工伤待遇,早日获得赔偿,而用人单位则希望最大程度减少赔偿成本。抓住双方各自的心理态度,区劳动仲裁院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力争在法定金额范围内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三是继续加大工伤案件的庭前调解力度。区劳动仲裁院始终把工伤待遇案件加快劳动者权益实现作为处理该类案件的重点,始终加大案前调解工作力度。对于受理的工伤待遇案件,力争在受理时、开庭前各组织当事人调解一次,尽快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早日使工伤职工实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