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一年多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工作机构建设
根据08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区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部署,加强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规划、部署、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好推进、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区政府办公室下设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增加人员、经费,进一步保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认真学习、调研。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多次组织内部有关同志认真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力求对相关精神的最准确把握。
并在区内组织各街镇、部门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条例》及相关文件、网站维护相关操作的培训,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有序推进该项工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对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升级,完善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为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的网络渠道,为市民、企业提供政府信息的查询、咨询等服务,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共公开政府信息7千余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及时办结率100%。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三)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