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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大渡口区地名征集活动的通告

    为了我区地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六个大渡口”建设,使地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强化城市管理,增加大渡口区的文化底蕴,充分体现大渡口区特有风貌,激发全区人民热爱大渡口、关心大渡口的热情。根据《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特对本次地名征集活动通告如下:
     一、承办单位
 大渡口区地名管理办公室
    二、征集地名原则及要求
   (一)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春晖路”,“春晖”是专名,“路”是通名);
   (二)地名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地名的命名要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雅俗共赏,好找易记,并尊重当地的文化及传统习惯;
   (四)说明地名命名的理由;
   (五)在重庆主城区内地名的命名不能重名;
   (六)拟命名作品应标注汉语拼音;
   (七)不能使用人名、地名或外国名命名道路。
    三、拟命名道路简介
   1号路:双山路双山小学至大件路,长1300米,宽36米,呈南北走向。
   2号路:八桥镇菊家院至桥梓塘蔚家院子,长1300米,宽54米,呈南北走向。
   3号路:立交桥,位于 八桥镇新华村一社,连接西城大道与内环高速路。  
    四、征集方式
   登陆网址:http://www.ddk.gov.cn下载大渡口区部分道路名称征集表;对每条拟命名的道路可以提交1个及其以上的道路名称。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征集
   (一)书面征集:将大渡口区部分道路命名征集表填写后,将应征作品邮寄至: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邮政编码:400084,信封正面注明:“地名征集作品”字样。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yyzhzh@yahoo.cn
    五、评选办法
    由地名专家评审后报区地名领导小组审核,选出符合本次活动要求的地名作品。
    六、征集时间 
    活动截止时间 2010年4月30 日。
    七、注意事项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该作品著作权即归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所有。
    (三)应征作品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由大渡口区地名办公室负责。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