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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国土分局“三个转变、四个结合”强化督查督办工作
【2010-04-08】 【阅读:1024次】【关闭

 

        今年开年以来,大渡口区国土分局紧紧围绕全区“三个转型”、“四大工程”和“三个大渡口”建设抓好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办理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丰富督查工作内涵,采取“三个转变、四个结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督查督办服务质量。

        一、高度重视,认真发挥督查职能作用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局把督查工作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负责办理的责任层级;二是健全督查工作机构。明确由局办公室履行专门的督查督办职能,并由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督查督办工作;三是优化督查工作格局。每月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当月重点工作,加强各科室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把督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分局依托门户网络资源,公开当月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情况表,对督查工作从立项、办理、反馈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把督查工作正式纳入了全局目标考核体系,使我局的内部督查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的轨道。

         三、注重“三个转变”,转变督查督办理念

一是实现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今年以来,我局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实行督查视角前移,超前站位,主动介入的工作方式,对各项重点工作采取提早介入,主动出击的督查方式,改变了以往督查工作靠领导点、领导批之后才去抓落实的被动局面。

二是实现由点到面的转变。对重点督查督办工作坚持从实际工作出发,分清主次重点和轻重缓急。真正实现征地报件、土地招拍挂、权属登记、违法用地查处、信访稳定、地灾防治等全方位督查,提高了全局各科室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实现由一次性督查到跟踪督查的转变。对督办事项实行跟踪督查制度,尤其涉及多个科室、完成时限较长、推进难度较大的督办事项,实行督办不放松,督查到底,确保督查办理的时效性。

四、实行“四个结合”,优化督查督办方式

一是将督办工作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把督办事项按紧急、重要程度排序;划清科室承办权责,实行分类管理;按类别分阶段进行交办、催办、立办管理。

二是将督办工作与网上公开相结合。为了及时、准确、高效的开展督办工作,分局实行督办事项上网公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进展情况以及督办时限等,保证督办事项的跟踪问效和记录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将督办工作与定期通报相结合。为便于领导决策和群众监督,及时掌握督办工作的进程、效果和存在问题,分局每月初定期召开重点工作督办会,对督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发布督办工作情况通报,有效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结相关事项。

四是将督办工作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把督办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之中,按督办工作时效、办结的效果,对督办工作进行效绩考核,突出督办工作的重要性、权威性。 

 

 

重庆市大渡口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