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为充分保护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更好地促进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于近期建立了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为每个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发放一份《大渡口区法律援助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受援人充分知晓自己享有的权利,以便监督办案人员是否尽职尽责和违反规定办案,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受援人清楚个人义务,从而主动配合援助办案人员的工作。该制度实施以来,司法局坚持一案一书的原则,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3件,共发放《告知书》133份,为经济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106.4万元。
(供稿人:司法局袁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