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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守护 | 大渡口区全面开展摩电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3号行动”

日期: 2025-11-10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我们日常生活和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这类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超员、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城市形象,一次次血的教训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

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25111日起至1130日,大渡口区公安、市场监管、经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摩电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3号行动。整治行动将以二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三类车型为重点,从三个环节发力开展系统性治理,确保摩电车交通安全。

在路面通行环节

从严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摩电车交通秩序。

在生产销售环节

从严查处超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控不合规摩电车上路行驶。

在维修改装环节

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企业、作坊和窝点,从源头上压降摩电车的安全风险。

整治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如下措施:

全覆盖查处:

每天设置固定检查站和机动巡逻岗,动静结合,通过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整治区域全覆盖。

零容忍执法:

对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记分的记分,该整改的整改。

多维度曝光:

典型违法案例将通过媒体平台进行曝光,以案说法,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执法不是目的

平安才是真谛

公安交管部门倡议:

1.骑行摩托车应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2.骑行电动自行车应满十六、限一人、不改装、靠右行

3.过渡期内(2027331日以前)使用低速三四电动车要赋码、有驾证、不载人、不营运;低速三四电动车具有现实危害,建议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并主动购买车辆保险和主动淘汰更换不合规的低速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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