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164T/2019-00247 | [ 发文字号 ] | 大渡口府办发﹝2019﹞6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7-03 | [ 发布日期 ] | 2019-07-03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渡口府办发﹝2019﹞6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区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年度
2019-2020年。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一)申请改造的农村危房范围:房屋有部分或整体危险、安全隐患问题(危险程度为C级或D级),且属于申请户唯一居住的农房(无房户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二)申请改造的农户对象:区级建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民政建档其他人员(包括残疾人家庭)4类人群。
(三)各镇要监督农户依法办理建房手续,违法建筑、超面积建筑、改变居住使用性质的均不能纳入补助范围。
(四)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已纳入近期实施城市建设范围内的农村危房,不列入改造补助范围。
三、危房鉴定
农村危房等级鉴定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函〔2009〕69号)、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执行,鉴定结束后,鉴定单位出具相关《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形成台账留存,同时告知农户。
四、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
建成后的房屋建筑面积3人以内(不含)户控制在100平方米以下,3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米,总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米。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3.5万元/户。
六、农村危房改造程序
(一)自愿申请。农村危房家庭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特困供养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其他贫困类型证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危房鉴定。各镇将当年申请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花名册上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危房鉴定。
(三)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要多方调查、多次核查,搜集周边农户意见看法,议定是否属于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四)入户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镇政府将审核结果同时上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残联。
(五)建设改造。经镇政府审核同意纳入改造计划的农村危房,由户主按照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等建房手续,然后组织实施建设,原则上由农户自行选择施工队伍实施,镇政府加强指导和实施监督。
(六)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由村委会组织初验,镇政府组织复验,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最后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各镇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完善档案资料。
(七)补助资金发放。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对全区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完毕后10日(含休息日)内统一向各镇下达补助资金,各镇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应在10日(含休息日)内完成所有农户补助资金下发工作。
(八)拆除旧房。建房竣工,农户住进新房后,各镇督促农户及时拆除旧房,消除安全隐患。
七、档案管理
严格实行一户一档制度,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好档案材料目录、农户申请、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房屋安全评定报告、集体评议资料、乡镇审核材料、质量安全巡查资料、公示图片材料、改造前中后照片、资金发放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表等资料的保管。
附件:1.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2.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
附件1
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镇: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民族 | 联系电话 | |||||||||||
家庭人口 | 上年家庭收入(元) | 贫困 类型 (多选项) | □区级建卡贫困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户 | |||||||||||
家庭地址 | 镇 村 组 | 原房屋面积 | ||||||||||||
危房照片 | (整体) | (局部危险) | ||||||||||||
改造计划 | 改造方式 | □异地重建 □原址翻建 | 建房方式 | □ 自建 □ 统建 | 新建房建筑面积 | |||||||||
动工时间 | 自筹资金(元) | |||||||||||||
村委会 评议意见 | 村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审核意见 | 街镇(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年大渡口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花名册
镇(盖章): 汇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镇名 | 村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危房照片 (整体) | 上一年 家庭收入(元) | 农户贫困类型 | 家庭 人口 | 计划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联系电话 |
说明: 1. 农户贫困类型是指区级建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存在多重类型的需全部填报。
2. 联系电话一般须填农户手机或座机,如农户无联系电话,可填村组负责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