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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日期: 2025-03-11

1、原则上应为已公告的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2、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5、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①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②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③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④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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