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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的申报对象有哪些?

日期: 2024-06-04 来源: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答:在大渡口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于上一年度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等品牌认证及到期续展、再认证成功的均可申请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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