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奖补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及条件有哪些?
日期: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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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证书、中国绿色协会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到期续展成功奖励1万元。
(二)获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每张证书一次性奖励3万元,到期再认证成功奖励1.5万元。
(三)成功登记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获得市级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的,如“巴味渝珍”“三峡牌”等,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到期授权成功奖励0.5万元。
(五)获得区级公用品牌授权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0.5万元,到期授权成功奖励0.25万元。
(六)除以上认证外,新获得农业农村系统、商务系统、文化和旅游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等市级以上品牌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到期重新认证成功奖励0.5万元。
(七)对同一单位一年内同一系列产品获得两种及以上认证的,按照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各申报主体同一系列产品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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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奖补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及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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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
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