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计算方法如下。
一是价值创造(生产法),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计算方法为:国内生产总值GDP=总产出-中间投入(生产法)
二是收入形成(收入法),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等各项收入之和。
计算方法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三是最终使用(支出法),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形成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
计算方法为: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出口-进口)
理论上讲,三种算法得出的数据结果应当一致,但由于不同算法的数据来源不同,其结果会有一定的差异,这是正常的现象。在中国,季度GDP以生产法为基础进行核算,年度GDP采用生产法和支出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GDP核算是分行业进行的,各行业的增加值加总得到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