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目前,我市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女职工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重庆女职工产假实际为: 顺产-孩产妇产假:98天+80天=178天; 难产-孩产妇产假:98天+15天+80天=193天; 多胞胎顺产产妇产假:“98天+(N-1)*15”天+80天; 多胞胎难产产妇产假:“98天+(N-1)*15+15”天+80天。(注:N表示孩子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