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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向其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日期: 2025-05-27

(1)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领取生育待遇账户确认信息表》(单位盖公章);

(2)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3)产前B超报告原件一份或相关检查报告原件一份;

(4)住院发票原件、产前检查发票原件(使用医保付费的门诊发票不予报销);

(5)《出院证》或《出院记录》原件(医院盖公章);

(6) 未在医院结算或异地生育还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住院明细总清单(医院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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