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提高法治建设能力为中心,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融入卫生健康事业全过程,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学习列入年初工作计划,明确主要领导法治责任,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氛围,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党委中心组开展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季度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联系岗位工作实际,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卫生行业法规,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三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融入到医疗服务、卫生监督执法、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切实维护全区人民的健康权益。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体系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委法治领导,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依法全面履职,持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医,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中的法律指导、咨询、监督、服务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依托律师专业力量推动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我委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各类材料共52件,出具法律意见1份;提供法律咨询,口头及书面109人次;参与现场法律相关事宜处理6次。
4.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系统法治意识。围绕医疗卫生行业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100%,相关法律知晓率达85%以上。持续推进“每周一法”推送工作,全年共推送43期。通过门户网站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依法行政工作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确保“证照分离”审批事项实施好运行好。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卫生健康审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一网办理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二是继续推进川渝通办。按照市级统一安排,有序推进第一批、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进一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三是持续推进“全渝通办”和“渝快办”。确保“全渝通办”事项上线率常年稳定在100%,将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渝快办”。区卫生健康委15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四是持续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工作、诊所备案制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044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5件,医疗机构许可事项295件,放射诊疗许可24件,医护人员执业登记审批事项1405件,饮用水供水单位许可5件。
2.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对拟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审核。2022年共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份。
3.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学习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案件审理答复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委机关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行政。2022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0件。
4.做好公平性竞争审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相关行政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依法科学履行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7项,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机制的现象。
5.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深入学习《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领导干部整体法治意识和科学民主决策意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做到决策前必须集体讨论研究,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必须听取意见,必须依法论证。
(三)综合监管工作
1.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截至目前,市级双随机任务38家和国家双随机任务56家已全部完成。与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网吧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共联合抽查3家,已完成现场检查,其中2家发现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深入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你点名、我监督”执法行动,扩大监督执法影响力。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了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6个专项监督检查,保持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行业监管数据,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监管效率,增强经营单位守法和主体意识。2022年对2021年度612户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评价,评定A级5户、B级12户、C级595户,并进行全面公示公开。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以案释法增强教育效果。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同时担任普法工作者,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具体情况,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的依据、违法的事实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提高当事人接受度和理解,引用典型案件以理说法,提升执法效果。二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利用标语、横幅、LED屏播放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4.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指导辖区各级各类以来机构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评价,扬优抑劣。探索制订医疗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推动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监管格局。
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均在信用重庆、大渡口区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同时,配备6台执法记录仪用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实现音视频资料可调阅、可追溯复查。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审核流程,对委管案件的职权范围、执法主体合法性、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性、程序合法性、行政执法材料基准适用性、文书规范性等8大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2022年对4起委管案件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每年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卫生健康监督网络培训平台,组织全员参与培训,夯实执法理论基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共15人,执法队员持证率为100%。同时,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有1人通过考试,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确保组织保障
建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我委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补短板,强弱项”活动,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推进依法执政、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善于学习思考,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行政效能
一是注重学习,提高素质。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学以致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二是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逐条逐项履行好、落实好。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一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表率。二是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卫生监督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卫生监督执法需要涉及的卫生法律法规数量较多,专业涵盖范围较大,技术标准较繁复,这就需要一支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卫生监督员队伍。由于现有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不足,整体卫生监督执法水平还不够强,要承担日益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部分群众卫生法律意识还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部分监管对象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手段,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普法教育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
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只公开了规定的内容,与群众要求的公开透明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执政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把合法性审查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和行政调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落实宣传教育制度,重视全民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推进以案说法,每周一法。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家喻户晓。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管理
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工作,重点推进“诊所备案制”,申办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立即发放备案证。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二是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扎实推进“全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政策,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借助“渝快办”,大力推进“出生一件事”全程网办、六事联办,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捷高效。三是继续推进跨区县通办、川渝通办事项,进一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四是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监管效率,增强经营单位守法和主体意识。五是持续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科学履行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持续加强监督执法管理
一是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精准培训、精细化培养人才,“点面”结合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按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分类培训,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切实提高监督执法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协同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你点名、我监督”执法行动,扩大监督执法影响力。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规范监督执法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夯实基层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加强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三是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执法机制,优化设施装备,培养一支制度完善、执法规范、信息化水平高、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