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部门街镇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渝快办 政民互动 招商引资 魅力大渡口 数据发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大渡口区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4-02-22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渡口区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

区级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探索,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现将《大渡口区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620


大渡口区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工作推进机制(试行)要点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为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制定本工作推进机制。

一、准入规范管理

1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废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2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不得进行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指导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不得在办理环节违规设立其他准入条件。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3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设置准入壁垒,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确保广大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等方面均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4各有关部门应严格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认真梳理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不在清单之内、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以及存量证照(含电子证照)存在禁止准入措施中规定内容的,一律按程序取消

二、对标调整公开

5.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按照国家、市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安排,统筹抓好国家、市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落实,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具体部门负责本部门负面清单具体实施。

6.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公布后,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商务委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印发任务分工,及时通过渝快办、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大渡口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实现负面清单事项实时查询。若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修订或市级主管部门根据新版清单动态的清单事项,各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区实际及时在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大渡口、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查询的便捷性。

7各相关部门根据市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修订情况,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而需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停止受理。

三、准入效能提升

8.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各行业部门具体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清单事项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的一一对应,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9各部门应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避免出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实际审批两张皮。深化一网通办”“全渝通办证照分离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实现网上可办和全程网办,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10各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具体条件、申请要件、有关要求一次性明确告知市场主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11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办理好差评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制度,推动市场准入负面许可准入事项一事一评,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12鼓励各行业部门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用承诺制度,对守信市场主体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市场主体未按期履行承诺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撤销原行政许可,并将其失信行为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四、案例归集报送

13.建立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清理工作机制。各部门应按要求每季度对本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结果、互联网+督查等渠道,对掌握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进行归集,对违规事实清晰或已查实案例,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244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后通过信用重庆网站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典型案例排查窗口填报。对国家相关部门、市级执法部门发现、市场主体反映且核实属实,相关部门未如实报送的将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予以扣分,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14建立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机制。大渡口区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设置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68173056投诉邮箱:ddkzwb@163.com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反映涉市场准入问题由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定期汇总相关投诉问题,并具体部门核实办理,并在10日内办结,处理结果报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促进中心(244办公室

15.建立违规问题处置联合机制和问题追溯整改工作机制。

发展改革委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排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联动办理和整改督办常态化协调机制,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对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其他市场准入事项和准入隐性壁垒,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予以整改销号,重大复杂情况及时报区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办公室发展改革委244办公室)。

、组织实施保障

16.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按程序报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行业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本行业本部门本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组织实施。

17.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工作,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工作情况,并形成大渡口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专报。各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每年至少开展2次宣传活动或2种形式进行宣传,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区发展改革委244办公室),同时加强本部门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自查清理。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严把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审查关。

18各部门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