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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大渡口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 分类标准及认定条件》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7-05

一、政策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的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202210月,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从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创造环境、维护权益等方面,提供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手段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进一步指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效路径。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 号),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进行安排部署。3月,重庆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分型标准由市级制定,分类标准由区县制定,各区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发展导向,科学制定本地“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建立“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申报比选机制,开展申报推荐认定等具体实施工作。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建立完善差异化、针对性的政策帮扶体系,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区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大渡口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标准及认定条件》。

二、政策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适用对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针对当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的现实困难,健全分型分类标准,建立完善差异化、针对性的政策帮扶体系,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有八大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 基本概念。“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

2. 分类对象。登记在册(不含注销、吊销、撤销登记状态)符合分型分类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3. 分类来源。一是个体工商户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自主申报;二是相关部门对具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在征求经营者意愿的基础上予以推荐。

4. 分类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

5. 认定标准。由“基础标准+分类标准”组成,基础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由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发展导向科学制定。

6. 数量比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数量控制在“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总数量的5%以内(以每年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数量为基准)。

7. 认定程序。申报推荐——情况核实——集中评审——信息公示——异议处理——认定备案——标识标牌。

8. 有效期和评估确认。“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每年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否继续符合分型和分类基础标准进行确认。

(三)适用对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执行机构

执行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大渡口区春晖路88号附99

联系方式:023-6895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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