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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大渡口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 分类标准及认定条件》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5

一、政策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的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202210月,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从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创造环境、维护权益等方面,提供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手段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进一步指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效路径。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 号),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进行安排部署。3月,重庆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分型标准由市级制定,分类标准由区县制定,各区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发展导向,科学制定本地“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建立“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申报比选机制,开展申报推荐认定等具体实施工作。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建立完善差异化、针对性的政策帮扶体系,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区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大渡口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标准及认定条件》。

二、政策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适用对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针对当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的现实困难,健全分型分类标准,建立完善差异化、针对性的政策帮扶体系,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有八大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 基本概念。“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

2. 分类对象。登记在册(不含注销、吊销、撤销登记状态)符合分型分类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3. 分类来源。一是个体工商户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自主申报;二是相关部门对具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在征求经营者意愿的基础上予以推荐。

4. 分类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

5. 认定标准。由“基础标准+分类标准”组成,基础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由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发展导向科学制定。

6. 数量比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数量控制在“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总数量的5%以内(以每年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数量为基准)。

7. 认定程序。申报推荐——情况核实——集中评审——信息公示——异议处理——认定备案——标识标牌。

8. 有效期和评估确认。“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每年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否继续符合分型和分类基础标准进行确认。

(三)适用对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执行机构

执行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大渡口区春晖路88号附99

联系方式:023-68951936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标准及认定条件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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