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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164T/2022-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164T/2022-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监管机制的通知


大渡口府办发〔2022〕82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监管机制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1〕33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1〕508号)要求,落实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安排,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区实行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监管机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以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严保严管。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加强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资源,确保辖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二)坚持属地管理。

以区、镇(街道)、村(社区)为责任主体,将全区划分为三级耕地保护网格,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构建网格化耕地保护巡查监管体系,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确保耕地得到强有力的监管和保护;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的目标。

(三)坚持奖惩并举。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人员责任。每级网格均设置网格长和网格员,并明确具体监管职责。建立考评奖惩制度,以年度变更调查为目标考核依据,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做到“定人、定责、履责、问责”。

三、工作机制

(一)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以区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一级网格长由区政府分管耕地保护的副区长担任。网格内划分片区,由镇(街道)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员。区耕保建设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二级网格:以镇(街道)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级网格长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内划区分片,由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主任担任网格员,负责区域内耕地保护监管任务。镇(街道)耕保建设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三级网格:以村(社区)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三级网格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三级网格内以组(社)为单位划分具体网格单元,每个单元设一名网格员,网格员由组(社)长担任,负责片区内耕地保护监管任务。

(二)日常巡查。

各村(社区)网格长和网格员负责对辖区内土地定期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各镇(街道)网格负责人员负责对辖区内土地不定期巡查,对各村(社区)报告的违法用地线索进行核实检查。各村(社区)对违法用地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对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报告镇(街道)。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报告第一时间到达违法现场核实情况,对涉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上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

(三)分级处置。

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对情况简单、违法情节轻微的,各村(社区)要及时督促违法用地主体消除违法状态,并由镇(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对处置难度较大,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镇(街道)要书面报告区耕保建设专班办公室及其相应的职能部门,由区耕保建设专班办公室及其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四)部门协调。

各职能部门依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22〕69号)关于职责分工规定,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衔接机制,破解移送难、拆除难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土地监管水平。

四、工作职责

(一)区级责任。

负责辖区网格化土地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重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或违法面积较大的违法行为,组织所在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消除违法占地状态;负责制定(修订)网格化奖惩考评制度,监督考核镇(街道)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对履职较差的进行约谈,对失职渎职的进行问责;合理安排村(社区)级网格人员补助经费。

(二)镇(街道)责任。

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土地监管体制的建立和运行;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强土地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土地不定期巡查、抽查,并及时上报区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监督考核村(社区)网格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三)村(社区)级责任。

负责本村(社区)范围内土地巡查工作,对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及时上报镇(街道);协助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拆除违法建设和恢复土地原貌;协助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履职到位。

加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各镇(街道)是本辖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人、财、物”保障,保持耕地保护高压态势,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空间约束,强化规划引导。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注重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区域开发保护中战略引领和管控作用,立足粮食安全,统筹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任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化水平。

(三)探索激励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积极推进各级涉农资金整合,探索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体制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根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实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个人保护耕地的主动性。

(四)营造宣传氛围,树立公众意识。

深入广泛开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等宣传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加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提升公众保护耕地的意识。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9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监管机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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