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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164T/2022-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1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164T/2022-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成文日期 ] 2022-10-21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渡口府发〔2022〕26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渝委办发〔2021〕29号),市体育局、市教委《关于重庆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渝体〔2021〕254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结合大渡口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整合我区教育、体育优质资源,深化体教融合发展,落实目标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政策、机制创新,为建设体育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以青少年“健康第一、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发挥体育、教育部门各自优势,将我区青少年体育工作深度融合到国民教育体系之中,推动体教融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多元化的青少年竞赛体系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青少年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体育训练,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田径(跑、跳、投)、球类(篮、足、排及乒乓球、羽毛球等)、体操、水上或冰雪类运动(游泳、轮滑等)、中华传统体育类运动(武术)、新兴体育类运动(定向越野跑)六大类中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帮助学生掌握健康知识、运动技能和锻炼方法,结合学生年龄特点,每年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鼓励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体校、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合作,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比赛,改进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做好高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开展在校学生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3.加强学校运动队建设。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建立拳击、高尔夫、田径、游泳、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国象、定向等项目学校运动队,每周训练不低于3次,每次不低于1.5小时。支持各中小学校建设拳击、高尔夫等高水平运动队,加强拳击、高尔夫、武术、羽毛球、足球、篮球等竞技人才培养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冰雪项目进校园,推动建立激励机制,对开展情况优异的学校予以奖励,促进冬季项目在本区的普及和发展。(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4.构建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体系。区体育局、区教委每年联合制定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年度计划,共同主办中小学生体育赛事,建立统一的中小学生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每年开展拳击、高尔夫、田径、游泳、足球、篮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定向越野等和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体育竞赛。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体育活动,争取承办全国、全市性中小学生各类竞赛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和参与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积极推进幼儿体育、亲子体育、户外体育发展,构建家庭、社区、学校互通互联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体系。(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5.完善人才选拔与交流机制。根据项目特点,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体系和选拔制度,力争选拔、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防止人才流失。鼓励区中小学、辖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积极发现和培养体育苗子,输送进入重点体校后备人才库。积极构建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和教练员培训交流机制。建立健全优秀教练员引进机制。(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委)

6.做好市运会组队与参赛。区体育局牵头,区教委配合,筹备和负责全市运动会大渡口区代表团的组队和参赛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委)

7.完善奖励评估机制。区体育局、区教委会同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制定奖励办法,将我区运动员参加市级及以上大赛取得的成绩纳入教育、体育部门双方的奖励评估机制。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和重大体育赛事成绩奖励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8.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积极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根据《重庆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办法》,将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整合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命名一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培育一批“区队校办”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区教委、区体育局共同制定《大渡口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办法》,建立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动态评估和管理机制。积极创建拳击、高尔夫、田径、游泳、滑雪、足球、篮球、羽毛球、网球、武术等项目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支持中学阶段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制定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拓宽发展空间,为其提供升学通道。鼓励和推荐高水平教练员和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支持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赛和训练工作,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水平。(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9.建立大中小幼贯通培养机制和建设一体化课程体系。

一是制定由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组成的相同运动项目对口升学办法,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布局重点运动项目,解决体育特长学生训练、学习、生活问题。二是建立幼儿体育进校园全覆盖一体化专项课程体系,提前做好特色项目选材工作。(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四)深化体校改革

10.加强重点体校建设。发挥区重点体校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基地学校、体育俱乐部、区重点体校的配合力度,配齐配好教练员,完善训练场地设施。积极推进区重点体校改革,支持区重点体校在完成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将体校建设成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组建复合型教练员团队,为中小学校及青少年提供各种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组织、冬(夏)令营活动等服务。到2024年,至少建立1-2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派遣或引进优秀教练团队开展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11.加强体校教练员管理。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制定教练员培训服务补贴标准,合理合规保障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五)发挥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作用

12.加强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区教委、区体育局共同制定青少年社会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完善体育组织名单库,制定校园准入标准。规范建立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鼓励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青少年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学校,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加强对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六)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13.配齐配强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实施体育骨干教师和名师培养计划,在招聘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考试中,探索提高体育专业测试要求和分值权重,保障部分优秀退役运动员名额。完善体育教师培训机制,将愿意从事体育教师职业的优秀退役运动员纳入体育教师培训计划。落实在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制度,明确教练员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空间等。落实体育系统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制度。建立特殊体育人才引进机制,出台优秀体育人才(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专家、教授等)引进政策。(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

四、强化政策保障

14.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利用。高标准推动重庆(国际)小球赛事中心,李雪芮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区内体育场、馆、池等设施建设。鼓励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在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安排时段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15.拓宽经费渠道。区财政统筹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经费保障,探索通过向社会募捐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区体育局、区教委共同负责体育活动及赛事组织、奖励兑现、器材购置及维护等工作,对“基地学校”及市级传统项目特色学校予以资金倾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委、区财政局)

16.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完善大渡口区体育局、大渡口区教委印发的《大渡口区重点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大渡口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及输送奖励制度》《一、二、三线运动员管理办法》,探索出台《社会青少年体育机构进校园管理办法》《学校体育教练员岗管理办法》《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考核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委)

五、加强组织实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关工委)

18.加强工作督导。建立体教融合督导机制,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及学校发展规划,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体育局)

19.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节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运动意外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落实青少年参加体育赛事活动意外伤害保险办法。加强体育运动知识、安全意识、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宣传,强化各种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20.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和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青少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事迹,宣传体育育人典型故事,宣扬体育精神,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各镇街〕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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