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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164T/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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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大渡口府办发〔20231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春运从17日开始,至2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2023年春运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第一个春运,也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春运,做好今年春运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的春运形势复杂,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群众出行意愿强烈,客流量较去年将显著上升,疫情高峰和客流高峰相互叠加,且春运期间还将召开全市“两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做好春运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做好今年春运工作作为开年头等大事,加强组织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春运服务保障工作,让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二、精准科学把握春运形势

要按照全国、全市春运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将形势预判得更准确一些,把困难问题估计得更严重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充分周密一些。据研判,今年我区春运主要面临以下三方面的压力:

(一)新冠感染对春运工作造成影响。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群众出行意愿强烈,将对交通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带来较大压力,同时,交通战线一线人员也受到疫情感染的威胁,部分人员正遭受疫情感染带来的困扰,部分人员处于感染后的恢复期,春运工作可能面临一线人员短缺的问题,给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带来全新的考验。此外,一些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安全隐患。

(二)客流量大幅上升带来安全风险。今年春节来得早,春运呈现节前客流相对集中,节后返程较为分散的特点。时间上、地域上客流不平衡,出行保障压力大,特别是我区跳磴镇等农村地区,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同时,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后,私家车出行量可能大幅度增长,路面通行压力大,在重要运输通道、关键节点、瓶颈路段等,易出现车流聚集、拥堵缓行,对道路安全通行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市今年冬天气温将比去年略微下降,海拔较高地区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我区跳磴镇海拔较高地方也可能面临短时低温降雪天气,增大了保通保畅保安全压力。

(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大。我区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1000台,占到全市的六分之一,运输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可能面临恶劣地理环境、气象环境;同时,成品油运输车辆在春运期间面临巨大的保供任务,存在车辆连续运行及驾驶员疲劳驾驶的潜在风险。此外,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而今年春运期间短途出行繁忙,春节前后客流、车流剧增,安全压力尤为突出

三、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

(一)切实保障出行畅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对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并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可结合我区疫情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时期出行。同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研究春运期间错峰通行优化调整措施,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

(三)加强交通运输组织。各类客运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协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大幅增长,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

四、切实加强客流物流运输保障

(一)发挥综合交通优势,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轨道、公路、水路、公交等各种运输方式相互之间要做好沟通协调,抓好旅客换乘组织工作。公交车、出租车与火车站及轨道站点之间的接驳运输要及时跟进,提升“最初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

(二)科学调度运力,服务多方运输需求。要根据客流需求,灵活安排好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要。要加强节前返乡、节后返岗的客流接驳转运组织,要增强跳磴镇等地区农村赶集等活动的公交客运运力保障。

(三)各种运输方式紧密配合,提高疏运组织效率。公交和轨道交通要发挥覆盖面广、循环速度快的优势,及时疏运旅客。

(四)客货兼顾,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要组织好粮食、油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五、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各项措施和“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完善重要交通运营场所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现规模性疫情等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发生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重点物流枢纽不停工、不停运。

(二)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取消定期核酸检测要求,优先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同时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驾驶员上岗还应确保身体状况能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加强乘客健康出行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督促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多措并举保障交通安全运营

(一)紧盯重点薄弱环节。对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码头、从业人员等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立即整改。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加大联合路检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运行状态下不间断动态监控制度,长途客车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不熟悉道路引发交通事故。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要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航行和作业的要求。

(三)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针对可能出现的交通管控等突发情况、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其他突发事件预案“四项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七、持续提升交通出行服务质量

(一)强化信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

(二)优化乘车环境。要督促轻轨站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要加强对站务、售票和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推行规范化服务,保证环境舒适、秩序良好。

(三)做好重点群体服务。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和残疾人出行便利设施和措施。区总工会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并帮助务工人员协调对接购票、包车包机等服务。

(四)加强道路畅通保障。区交通局和有关镇政府要加强公路的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交巡警、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主干道、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力度,保证车辆行驶畅通。

(五)营造和谐春运氛围。加强疫情防控、安全出行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旅客疫情防范和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职工休息的权利。

八、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前备足应急物资、应急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强化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二)做好道路治堵保畅。提前梳理排查易拥堵缓行路段及收费站,分析致堵原因,分类制定疏导方案。强化重要运输通道、关键节点、易拥堵瓶颈路段的路网检测调度和应急处置,多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三)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确保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有效衔接。恶劣天气下督促道路客运调整运营计划,引导群众减少驾车出行,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

九、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

(一)强化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非法营运及“羊儿客”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协作努力保证道路畅通。

(二)维护治安秩序。公安、武警部门要配备充足的值勤力量和机动警力,加强重点公共区域的巡查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三)加强价格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严查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确保春运票价稳定。

(四)共享气象信息。应急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重点强化对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报,为有关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

(五)做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春运一线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畅通民意渠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

十、做好春运执勤值班值守工作

春运期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按照要求每天按时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23216日前,春运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将2023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交通局,交通局梳理汇总后上报。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9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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