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渡口府办发〔2024〕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大渡口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十三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大渡口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
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4年,组建区级农合联,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00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6个。
到2027年,全区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000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10个。
二、着力构建为农服务大平台
(一)规范组建农合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大渡口区农合联,区农合联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农合联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会员包括辖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4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二)建好建强服务载体。依托区供销合作社下属新社商贸有限公司,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区农合联通过为农服务中心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区内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四)分类完善服务功能。区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承接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工作。
三、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一)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支持农合联参与研发和推广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制定和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和服务标准。
四、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一)推动流通设施共建。深入开展区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深入开展区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全区统筹、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区、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对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
(二)推动流通渠道共用。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共同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重点培育“春见”柑橘、“雨水红”葡萄、“跳磴”火葱、“重庆小面”等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小而精、精而美的区域农产品“爆品”品牌。加强农产品销售与流通服务,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五、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在区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提高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在区投放力度;争取保险机构在区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
六、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推广应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平台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推动区级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认真履行“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统筹本区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区供销合作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区农合联会长可由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二)加强改革协同。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制定“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方案,周密谋划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商务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人力社保部门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
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组建农合联 |
1个 |
1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1个 |
1个 |
3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30个 |
40个 |
4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500亩次 |
2000亩次 |
5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6个 |
10个 |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
规范组建农合联 |
组建农合联1个,发展会员单位3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 | |
3 |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0.2万亩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4 |
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
推动流通设施共建 |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
区商务委 |
区交通局、重庆邮政管理四分局、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5 |
推动流通渠道共用 |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10个。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重庆邮政管理四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 |
6 |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共同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重点培育“春见”柑橘、“雨水红”葡萄、“跳磴”火葱、“重庆小面”等农产品品牌。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各镇人民政府 | |
7 |
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
推进“整村授信”。 |
区金融发展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大渡口支行 |
8 |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
争取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投放力度。 |
区金融发展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大渡口支行 | |
9 |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
支持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
区金融发展中心 |
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大渡口支行 | |
10 |
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
推广应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 |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平台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推动区级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11 |
保障措施 |
加强政策支持 |
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12 |
区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 ||
13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14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15 |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16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各镇人民政府 | ||
17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合联 |
名词解释
农合联:全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由特定区域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企业)等共同组成的具有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功能的联合组织。
村村旺农服通:重庆供销电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市级农村电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