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2020年 四 季度 享受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单位公示
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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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拟享受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单位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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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期 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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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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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大渡口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和培训鉴定科
通讯地址(邮编):大渡口春晖南路1号 联系电话:023-68083035 联系人:谭静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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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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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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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渡口区(县)2020年四季度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公示表
(单位名单)2020年四季度享受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docx
大渡口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0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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