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举一反三问题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镇街环保监管能力不足)
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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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街镇环保监管能力不足 |
整改责任单位 |
各镇街 |
整改目标 |
加强镇街环保监管能力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1.明确镇街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将环保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管效果纳入镇街对内设机构及其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范围。2.保证镇街环保工作连续性。减少镇街环保工作人员的非必要流动性,或采取以“老带新”、环保工作“AB角”的方式,规范环保工作接替制度,缩短干部轮岗适应期。3.开展镇街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结合镇街所涉及的环保职能职责范围,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培训,提高镇街环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整改成效:1.领导重视。各镇街领导高度重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镇街重点工作予以落实。按要求制定年度生态环保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生态环保工作会议,研究重要环保问题,部署重点环保工作。2.明确专职环保人员。各镇街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措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立了镇街专职环保工作人员。有的镇在明确镇级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到村(社区),设置了村(社区)环保人员;有的街道建立了班子领导划片指导联系工作机制,街道领导分社区联系指导环保工作。3.健全环保工作制度。各镇街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均制定了内部环保工作职责清单,完善和落实了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了环保工作“AB角”工作制度,将环保工作纳入镇街内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部分镇出台了环保有奖举报制度,部分街道出台了《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确保了环保工作的连续性,形成了对辖区内环保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4.强化业务培训。区生态环境局结合镇街环保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环保法治等方面培训,提高了镇街专职人员环保工作能力。各镇街均制定了环保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将环保专职人员的培训纳入了日常工作予以推进,有效地提高了镇街环保工作人员的执法和管理水平。 |
整改时间 |
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 及电话 |
联系人:李红梅联系电话:6151089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 有关人员担任。
8871627
大渡口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举一反三问题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镇街环保监管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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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