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在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农民工讨薪绿色法律援助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次深入到企业、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人员集中的地区进行宣传,让每一名农民工都能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做好回访,把农民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尺。2020全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103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1份,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4件,其中受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45件,已结案45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