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取得显著成效,联合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重庆首例利用网络销售盗版幼儿教辅材料案。接群众举报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区“扫黄打非”办、区公安分局对位于六厂路208号的重庆某贸易公司进行检查。
经检查,在该公司内发现Time for kids、Oxford Read and Discover等大量幼儿英语启蒙绘本,并且这些出版物还在某购物平台上进行售卖,初步判断系盗版,有侵犯著作权嫌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现场的Time for kids等21种共45797册出版物进行了扣押。经提请鉴定,送鉴的21种出版物中20种共45791册为非法出版物,其中《Bird&Squirrel》、《NATE THE GREAT》等4种共2268册鉴定结果均为侵权盗版出版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该案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渡口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该案移送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进一步查办。
近日,“4·21”利用网络销售盗版幼儿教辅材料案予以宣判:姚某、冯某凤、冯某龙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