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 详情 关闭
有奖举报:大渡口警方曝光一起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5-09-01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在持续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曝 光 台

822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接群众举报称,其后方一辆电动车存在超员违法嫌疑。民警立即展开核查,随后在凤祥路将郭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低速电动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郭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低速电动车,属于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范畴,其载人人数超过该类车辆核定人数,该违法行为与群众举报线索完全相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郭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大渡口警方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违反车辆限行禁行规定。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方式

(一)口头举报。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三)短信举报。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举报。

在举报交通违法的时候,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提供违法行为种类和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公安机关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以下10类发生在我区农村道路上的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处的,均设有相应的奖励

举报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以及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可获得50元奖励。

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可获得200元奖励。

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获得500元奖励。

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警方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