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严查餐饮超范围经营 彰显执法力量
日期: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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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近期,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典型的餐饮单位超范围经营案件,彰显了执法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决心与力度。
9月中旬,该局春晖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大渡口区步行街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家快餐店在其外卖平台展示页面上,赫然出现了“爽口凉拌黄瓜”“秘制凉拌木耳”等多款冷食类菜品。然而,执法人员通过“渝快办”移动执法终端查询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其许可的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并不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尤其是凉菜,其加工过程对环境卫生、人员操作、过程控制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由于无需再加热,从制作完成到端上餐桌,任何一个环节受到污染,都可能导致微生物大量繁殖,引发食源性疾病,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该快餐店在未取得相应许可、不具备相应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制售凉菜,是对消费者健康极不负责的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后厨操作间,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个未经有效消毒的普通塑料盆,里面正浸泡着待凉拌的黄瓜条,旁边的案板上还放着切好的木耳丝,既未按规定覆膜,也未与热食加工区域有效隔离,存在明显的交叉污染风险。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店负责人王某起初辩称只是“自己员工吃的”,但在执法人员出示了其在外卖平台的销售记录截图后,王某最终承认了自己为了增加营业额,抱着侥幸心理超范围经营凉菜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该快餐店的行为已构成超范围经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制售冷食类食品,并下架外卖平台上的相关菜品。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已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此次查处行动,不仅是对违法经营者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广大餐饮从业者的一次深刻警示。在此,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想要增加如冷食、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经营项目,必须首先按照要求对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管理制度等进行升级改造,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经营项目变更,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经营。
下一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将餐饮超范围经营作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重点,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频次与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广大市民通过12315热线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构建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和“餐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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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严查餐饮超范围经营 彰显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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