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 国卫复审环境卫生整治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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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或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主要内容
本采购项目服务为:辖区固废垃圾拖运(10t)最高限价1000元/车,铁制栏板(2m高)最高限价150元/m,砖混围墙(2m高)最高限价250元/m,简易棚拆除最高限价2000元/个,回填水塘最高限价5000元/个,按实际使用数目据实结算,包含以下费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使用、交通运输、安全文明施工、警示标志、税费等一切有关费用。
三、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需供应商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11:30前到春晖路街道办事处规环办(125室)领取采购文件,竞标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17:00进行,未领取采购文件不得参加竞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68642474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鑫康路16号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采购公告(环境整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