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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关于限制辖区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日期: 2020-07-30

为全力推进大渡口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就重庆市大渡口区三轮车限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段

每日07302200

二、限行车辆

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

三、限行区域

大渡口区文体路(钢花路路口至春晖路路口)、钢花路(文体路路口至锦霞街路口)、锦霞街(钢花路路口至春晖路路口)、春晖路(文体路路口至锦霞街路口)及其以内的道路

四、特殊车辆管理

(一)残疾人专用三轮车。具有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允许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

(二)快递业三轮车。具有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快递专用标识和车辆有效牌证、车辆保险允许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

五、违法行为处理

(一)对违反本通告中所涉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二)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09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20207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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